中國鑛冶工程學會 傑出服務貢獻獎設置辦法
1.中華民國107年9月26日第59屆理監事第5次聯席會議通過
2.中華民國109年9月25日第60屆理監事第4次聯席會議修正
3.中華民國110年9月27日第60屆理監事第8次聯席會議修正
一、設立宗旨
中國鑛冶工程學會(簡稱本會)為表揚推動本會會務,表現傑出並有特殊貢獻者,特予設置傑出服務貢獻獎。
二、具備條件:
- 推展本會事務工作優異績效卓著者。
- 執行本會重大任務表現傑出成果豐碩者。
- 其他有關服務本會具有特殊貢獻者。
三、推薦方式
- 經本會理事長提名推薦。
- 經本會各委員會推薦。
- 經本會個人正會員五人以上連署或團體會員推薦。
四、推薦作業
- 推薦人填具推薦書說明候選人重要事蹟與貢獻,在規定期限內送達本會。
- 本會每年三月公告推薦辦法,徵求各界推薦人選,並於八月底截止收件。
- 本會接獲推薦書後,轉交獎章委員會辦理審查工作。
五、審查作業
- 本會獎章委員會召開委員會議,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無誤後,以無記名投票方式,就各候選人個別投票,以獲得出席委員三分之二通過為當選人。
- 經選出之當選人提報本會理事會核定。
- 候選人經評審均未達標準者,該年度當選人從缺。
六、獎勵方式
本會於年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中頒贈「傑出服務貢獻獎」獎牌,以資表揚。
七、本辦法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